为做好江西省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二站2026年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抽查工作,做到统一方法、明确程序、规范要求,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及检验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农办机〔2024〕9号)及农机鉴定管理等相关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监督抽查依据
(一)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》(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);
(二)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》(农机发〔2019〕3号);
(三)《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细则》(农机鉴〔2019〕54号);
(四)《江西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》(赣农规字〔2020〕1号);
(五)产品鉴定时所依据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。
二、时间安排
2026年10月10日前完成全部监督抽查任务。
三、监督抽查内容
(一)生产者名称、地址及产品一致性。产品一致性检查应依据产品鉴定时所采用大纲。
(二)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。抽查制造商在使用推广鉴定证书及标志过程中是否存在冒用、错用和伪造等情况。
四、监督抽查对象
详见附表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监督人员应坚持科学、公正、规范、高效、廉洁的原则,认真开展工作,记录证后监督情况,不得向监督对象收取任何费用。
(二)开展工作前,监督人员应签订《监督人员承诺书》。开展工作前应向被抽查企业说明监督抽查的工作纪律、抽查内容、时间安排。各监督组应准确填写记录表格,并在监督时向企业出示。
(三)各监督组应在全部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,提交证后监督结果。
2026年8月17日
点击下载附件: